中国盐业协会关于食盐定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2023年第八批)
根据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25号)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有关文件,本着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经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严格评价,并通过中国盐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审核,现将中国盐业协会食盐定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1日)。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