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忘记密码?
位置: 首页 > 国际资讯 >

智利拟修订食用盐中硫酸钠指标要求

文章作者: 发表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1472次

  据食品伙伴网消息,3月19日,智利卫生部发布咨询文件,就修改卫生部第977/96号最高法令《食品卫生条例》中关于香料、调味品和酱汁的第23篇,关于食用盐的第2款,第439条中硫酸钠的含量进行公众咨询。提案拟将食用盐中“以硫酸钠表示的硫酸盐含量不超过1.5%”修改为“任何食用盐可含有天然次生产品,根据盐的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含量不同,主要由硫酸盐、碳酸盐、溴化物和氯化钙、钾、镁和钠组成。此外,它可能含有不同数量的天然污染物,取决于盐的来源和生产方法。在不影响前款规定的情况下,铜不得超过2mg/kg(以铜表示),天然副产品和天然污染物合计不得超过食用盐的3%”。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日期2022年5月6日。


返回列表 >
电话:010-6343008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中盐大厦 邮编:100055 技术支持:快帮科技
Copyright© 2022中国盐业协会 京ICP备09095416号-3
关注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