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食品伙伴网消息,3月4日,阿根廷卫生质量秘书处和区域发展秘书处发布第32/2021号联合决议,修订《食品法典》食用盐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1)食用盐主要由氯化钠组成。可来自天然的岩盐,盐水或海水,盐滩,蒸发盐;(2)食品级食用盐在其制定过程中必须在80°C以上洗涤,离心和干燥,以确保没有物理,化学和生物污染物;如果生产方法为真空或真空蒸发,则无需洗涤盐;食品级盐必须以白色,无味,水溶性晶体的形式呈现,具有明显的盐味;判定标准:水分、杂质、污染物(铜、砷、镉、汞、硝酸盐、亚硝酸盐)含量要求;(3)食用盐粒度要求;(4)加碘盐要求。碘来源:碘酸钾、碘化钾;(5)食用盐抗结剂含量要求;(6)标签要求。工业使用食品级的盐必须在其标签上包含“食品级盐-工业用盐”。
该决议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二天生效。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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