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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食用盐有关批发、零售及进口的规制

文章作者:壹佰 分析/点评 发表日期:2025-05-14 浏览次数:7062次


 

厘清食用盐有关批发、零售及进口的规制

(讲盐的法理说进口盐案 供参考)

 

壹佰 分析/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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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选自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案例1

 


 

第一部分  法理分析

 

一、食用盐批发、零售货源的专营渠道限制

 

入世后,盐和烟草的分销批发属于国家承诺减让的“不包括”,也不在中国具体承诺减让表中服务部门之列的保护范围。食盐生产、食盐批发现仍属于《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禁止准入事项,非定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以外的市场主体包括外商投资者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

第十六条 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已经修改的原《办法》第十四条 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一)食盐零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外商投资者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中国境内批发、零售的食盐进货渠道分别受《食盐专营办法》第14条、第16条限制。

(三)食盐批发、零售行为适用工信部部长信箱回复,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F51批发业、F52零售业的分类说明识别。《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就此对食盐批发、零售含义作了具体应用解释。

(四)食品加工用盐单位购买食盐,在《食盐专营办法》修改后再无国内进货渠道限制。但:

1、专营限制销售食品加工用盐卖盐者。销售食品加工用盐属于食盐批发行为不具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的单位不能批发食盐。

2、食品和餐饮使用加碘食盐的限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缺碘地区产生、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凡需添加食用盐的,必须使用碘盐。修改中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卫健委送审稿)》要求:在碘缺乏地区,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使用符合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加碘食盐。

3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采购食盐时,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义务。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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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信部部长信箱回复(2020-07-08)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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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食盐,是指直接食用或者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二)食盐批发,是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向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含个体经营者),以及直接对食品加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餐饮、酒店及商业性集中用餐单位等销售食盐的活动。

(三)食盐零售,是指超市、零售商店、售货摊点等向直接食用的城乡居民和非经营性集体食堂销售食盐的活动。

《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盐是指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直接食用和用于食品加工的盐。

食盐批发,是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向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零售单位(含个体经营者),以及直接对食品加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餐饮、酒店及商业性集中用餐单位等销售食盐的活动。 

食盐零售,是指超市、零售商店、售货摊点等向直接食用的城乡居民和非经营性集体食堂销售食盐的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产销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  根据食用盐的属性特征,一次性向零售商店、其他盐产品使用单位(不含自用食盐)销售食盐数量50公斤以上(含50公斤)的,界定为食盐批发行为。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释义】食品生产者的进货查验制度  本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也就是说,食品生产者在采购时需要履行检查或者检验的义务。食品生产者在采购时应当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格,检查供货者是否是获得许可证的合法企业,同时还要检验采购的原料是否有检验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如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卫生证书等,并对物料进行验收审核。——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编《食品安全法释义》



二、食盐产销用企业禁止进口食盐原料或成品

 

(一)禁止进口食用盐用途为食盐原料。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用盐的盐源,受《食盐专营办法》第九条和工信部《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五)限制,同时企业承诺所填《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申请书》资料真实、准确、详细。违者构成监督检查不具备食盐生产的原料盐合规能力和企业经营涉嫌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主管部门一般通过约谈等方式要求限期消化库存,督促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食盐专营办法》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十)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技术水平、卫生保障条件等因素,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省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五)原料盐应来自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该企业应拥有相应的盐田、盐湖或盐矿资源,并有合法有效的滩涂、海域使用权或采矿权。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使用所属集团公司内部其他企业提供的原料盐,且该企业也应拥有相应的盐田、盐湖或盐矿资源,并有合法有效的滩涂、海域使用权或采矿权。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应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

《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第十条 对未通过审核的企业,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企业整改事项。经整改符合《规范条件》所有要求的企业,应按程序重新向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食盐定点企业申请变更证书载明内容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现场审核。

(三)其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 盐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供应及质量安全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27部门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一、联合惩戒的对象。联合惩戒对象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盐和非食用盐产品生产经营者。

二、联合惩戒措施、操作程序及依据

(一)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机构采取的惩戒措施

依据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失信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等级;至少每半年对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企业自查等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

2、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事食盐和非食用盐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3、责令企业定期开展食盐和非食用盐产品安全自查或者邀请第三方进行检查评价。

4、对严重失信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从严从重处罚。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是: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盐业专题第三次会议)会议纪要》(发改办经体〔2018〕243号)明确要求:严控食盐进口。按照《督查报告》要求和《食盐专营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遵守世贸规则和符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盐进口管理,特别是禁止进口原料盐加工食盐,确保国家食盐安全和产业安全。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八)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十六)设置过渡期分步实施改革。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政策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完善食盐专营管理和专业化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783号)三、严格落实食盐专营资质管理制度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委托其他企业、或接受其他企业委托进行“贴牌”生产,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不能新增生产地址。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利用进口“其他盐产品”生产加工食盐。食盐定点企业因故退出或破产倒闭的,应当将定点资质证书缴回并注销编号。



资料链接:严格实施食盐专营办法规范食盐来源严管进口食盐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能进口食盐作批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批发的食盐受《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定向,不能从外国厂商或跨境电商进口。违者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处罚。

(三)食盐零售单位不能进口食盐作零售。食盐零售单位零售的食盐受《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定向,不能从外国或跨境电商进口。违者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处罚。

(四)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不能进口食盐。因为对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销售食盐属于食盐批发,入世后食盐批发属于国家承诺减让的“不包括”,所以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的外国厂商或跨境电商进口批发用作食品加工的食盐落地境内时,可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对食品加工用盐单位监管,亦可对卖盐者公平地适用《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五)进口税则编号25010019的其他盐不受专营限制。包括工业用盐、非食用的生活用盐(沐浴盐、脚浴盐、家用软水盐等),使用或经销的单位从外国厂商或跨境电商进口,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工业盐国家标准、其他用盐等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税法、海关规定。

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利用进口“其他盐产品”生产加工食盐。违者构成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或将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行为,适用《食盐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追究法律责任。



三、关于消费者跨境在电商平台购盐的有关规定。

 

消费者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按照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购买食盐,包括境内任何食盐零售商酌情选购加碘盐、未加碘盐,以及在境外旅游时购买、跨境在亚马逊网站等电商平台下单、在海关认可网购保税(由保税仓发货)业务的跨境电商购买食盐,不受专营渠道限制,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一)列入清单内商品。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只有符合条件的正面清单目录内的食品才可购买,如酒、饮料、调味品、食用油、乳品、蜂蜜等。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世界共享市场机遇。2021114日,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128日,财政部等8部委发布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 年版)》进行优化调整,增加了消费者需求旺盛的商品。非清单内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入境销售。

序号

税则号列

中文货品名称

270

25010011

食用盐

271

25010019

其他盐

 

(二)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1210)》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商品应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金额应不超过其可用的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度,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度限值为26000元人民币。

海关具体按照《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跨境电商监管。

(三)消费者要独具慧眼:跨境交易直接购买国外商家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外国直销食盐须谨慎,消费者购买前宜多了解食盐品质情况,借助《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产地相关规定和产品执行的产地国食盐标准、国际食用盐法典标准等,识别产品标识和产品介绍及展示的符合产地食品安全的食盐产品标准,最好搞清楚袋内食盐除氯化钠外还有那些成分吃不吃得,货比三家看行情,然后下单。注意不能知假买假,不能买来转销他人。


CODEX STAN 150-1985国际食用盐法典标准.pdf



四、跨境电商零售食盐适用食用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跨境电商零售直销进口食盐,根据《食品安全法》适用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有食用盐的国家强制标准GB2721和国家推荐性质量标准GB/T5461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号:17   事项编码:203001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适用标准指定    中央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

 

(一)进口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食用盐GB2721GB/T5461标准和食品标签GB7718标准。


——GB27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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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4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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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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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盐。属于《负面清单》限制准入事项,需要通过行政许可,由市场监管部门指定。

 

(三)工作研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盐能适用34号函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盐适用范围。根据国卫办食品函〔201634号,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仍然有效。这样,既包括GB7718和食用盐GB2721GB/T5461国家标准,也有可能包括由原调味盐修改为风味食用盐等轻工行业标准。如此,涉及公平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世贸规则、国际惯例,检验明晰同类进口食盐中氯化钠和其他物质成分能否食用、是否符合国际食用盐法典标准后,可能需要QB/T2020-2024标准归口单位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主管部门等有权解释单位进一步研究。

 

 

——QB/T2020-20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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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25-05-01

 

——食用盐标准适用国卫办食品函〔201634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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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发、零售商及电商经营食盐涉嫌违法监管

 

监管食盐专营违法行为,盐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实施行政执法的协作和配合。

(一)盐业主管部门监管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主要有:

1、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

2、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3、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

4、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违规购进原料盐。

5、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

6、食盐未按照规定在外包装上作出标识,非食用盐的包装、标识没有明显区别于食盐的。

(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食盐生产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同时违反食盐专营办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三)食盐电子商务违法行为,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监管。

1、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

2、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盐电子商务管理。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其平台上的食盐销售主体无食盐定点批发资质,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4、对涉嫌有违规开展食盐电子商务行为的平台,工信部建议向平台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反映。

5、基层盐业主管部门监管程序,监管依据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第六条进行,程序一般参照《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第十条(食盐网络经营要求)、第十九条(检查措施)第二款。


 《食盐专营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六、规范食盐电子商务。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盐电子商务管理。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销售主体查验相关定点批发资质,督促其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发现其平台上的食盐销售主体无食盐定点批发资质,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关于未经许可开展食盐电子商务活动监管和处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信箱答复  时间2021-09-29):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规定,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盐电子商务管理。对涉嫌有违规开展食盐电子商务行为的平台,建议向平台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反映,我部将督促相关省盐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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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七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四十一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海关法》第四十条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第十条(食盐网络经营要求)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食盐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其销售的食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食盐的经营者提交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以及对食盐来源合法的承诺,并对上述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发现平台内经营者未获得相关许可,销售食盐、销售的食盐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市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经济信息化部门。

第十九条(检查措施)第二款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应当提供。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上述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部分  玫瑰盐案例(点击标题原文)

 

案例:进口盐产品玫瑰盐能作为食用盐销售吗?

壹佰点评:进口盐产品玫瑰盐还不能作为食用盐销售!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食盐自用除外+存在色泽指标不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的问题)


 

1解读 | 进口喜马拉雅岩盐,能吃么?好吃么?

海关发布 2020年09月02日 21:17 北京 )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来自世界各地的美食被端上老百姓的餐桌。这几年,电商平台上一种“高大上”的调味品开始受到大家关注,它就是喜马拉雅岩盐。喜马拉雅岩盐是一种呈粉红色的水晶盐,在日常生活中主要被用于调味、盐浴等。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喜马拉雅岩盐货值达1220万元。

约2亿8千万年前,喜马拉雅山脉地区曾经是一片海洋,后经过地壳变动,海面上耸立起喜马拉雅山。曾经残留的海水则深藏在地下约600米,经过长时间的挤压与高温,地底的矿物与海盐结合形成盐的化石,便是喜马拉雅岩盐。换句话说,喜马拉雅岩盐是一种特殊的海盐。盐脉中的杂质使岩盐呈现粉红色或甜菜红色,而销售中的喜马拉雅岩盐纯化程度较低,保留下来的粉色也成为其鲜明的销售亮点。

喜马拉雅岩盐盐脉区域集中在巴基斯坦东部盐岭地区。因此除部分品牌包装成品自美国进口以外,我国9成以上的喜马拉雅岩盐进口产地是巴基斯坦。

归类上,喜马拉雅岩盐和普通食用盐是否有区别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子目2501.0011食用盐,是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商品,供人食用。食用盐技术指标可参照《GB/T5461-2016食用盐》和《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标准《GB/T5461-2016食用盐》,食用盐特征为色白、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喜马拉雅盐外观为粉红色结晶体,不符合食用盐国标中白度大于等于45的要求,不应归入税则号列2501.0011项下(关税税率0%,增值税税率9%)。

根据《税则》,喜马拉雅岩盐应归入税则号列2501.0019项下,适用最惠国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均为0%,增值税税率为13%。

【点评】海关总署官方“海关发布”发表《解读 | 进口喜马拉雅岩盐,能吃么?好吃么?》 ,全面解读了玫瑰盐的进口管制情况,为进口玫瑰盐品质定了性,是此后规范和监管玫瑰盐作为食盐销售行为的标杆所在。

 

 

2青海4家烤肉店玫瑰盐来源查明:其中杂质种类和含量存在明显食盐安全隐患

(2020年9月16日 西宁晚报)

摘要:食盐市场出现玫瑰盐其实是未经精制、含有较多杂质、呈现粉红色的粗盐,其作为食用盐销售和食用存在明显食盐安全隐患。烤肉店“玫瑰盐”是作为烤肉蘸料给顾客食用,自行从网上购买。目前,执法人员现场没收4家烤肉店27瓶及9罐“玫瑰盐”。

【点评】 烤肉店网上购买“玫瑰盐”作为烤肉蘸料给顾客食用,属于直接食用的盐,以食盐安全质量问题查处适格。

 

 

3从豪客来的喜马拉雅玫瑰盐牛排说起:关于玫瑰盐的两大争议

(2021-03-16  网易  来源: 金措刀)

摘要:公司还在其淘宝店铺商品展示中,将该喜马拉雅玫瑰盐和黑胡椒合并的图片及牛排图片一起进行展示,并配以文字“西餐调味挚爱--黑胡椒搭配建议”“玫瑰盐与黑胡椒按3:1或4:l搭配放入研磨器一起研磨”“让牛排更加醒味”“让西餐品味更讲究”等字样,在包装袋上未标示执行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营养成分表等信息。

对于南风公司销售喜马拉雅玫瑰盐是否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市检察院依法委托海南大学食品安全领域专家刘四新教授进行专业认定,专家意见结论为:“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产品的氯化钠含量(91.73g/100g)远低于国家标准GB2721-2015的“≥97g/100g”的要求,若作为食用盐销售和食用,其中的杂质种类和含量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不排除消费者食用后会造成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提示消费危险并召回其销售的产品;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承担本案专家咨询费用824元。

【点评】 在淘宝店铺商品展示中声称“玫瑰盐与黑胡椒按3:1或4:l搭配放入研磨器一起研磨”“让牛排更加醒味”“让西餐品味更讲究”等字样,充分证明销售玫瑰盐作为直接食用的盐行为。

 

 

4论克卖的“网红盐”,是“智商税”还是真有奇效

(工人日报 2022-09-23)

摘要:除了高大上的玫瑰盐,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还有喜马拉雅盐调味品,1瓶价格在50元左右,号称口味新组合,严选原料匠心搭配,轻松搞定各种中西美味。有橘子组合、柠檬组合等,一些包装瓶配置有可调节的研磨器,有细、中、粗三种颗粒,号称能现吃现磨,噱头感十足。

“相比于追求新奇的‘网红盐’,我们更应学会阅读食物的营养标签,注意减少钠的摄入,追求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重庆体育局营养学博士李文建研究员说,应注意一些“网红盐”在营销时打擦边球

【点评】 其实国家卫健委早已明确,食用盐除加碘外不得添加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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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价“网红盐”到底靠不靠谱,是智商税吗?

(2022-10-24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热卖的“网红盐”与普通食盐在外观上存在明显差异,多为色彩艳丽的结晶状粗颗粒,其艳丽的色彩吸引了不少消费者。那么,“网红盐”安全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2721-2015)中对食用盐的感官要求是:色白,味咸,无异味,结晶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物。显然,这些“网红盐”的感官指标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外,“网红盐”大部分属于粗盐,没有经过精炼的步骤,存在被铅、砷、钡等重金属污染的风险。

【点评】  “网红盐”的感官指标不符合食用盐GB2721、GB/T5461国家标准。

 

 

6【消费提示】正确认识“网红盐”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熊黎 发布时间: 2023-02-21)

摘要: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我国的食盐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优级、一级、二级,这个等级是按照食盐的氯化钠含量划分的,氯化钠含量越高,食盐的杂质就越少。优级食盐的氯化钠含量要达到99.1%以上,一级是98.5%以上,二级是97%以上,市面上多为一级食盐。而在商家的文案里所谓的“网红盐”,除了渲染原产地、稀缺度外,大都声称它所含钙、镁、钾等矿物质元素的含量比普通盐多,营养更均衡。

包装再精美,盐作为调味品的属性也不会改变;颜色再漂亮,它也是万变不离其“咸”。一个极其普通的东西,越是被炒得“不普通”,消费者就越应该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其中的猫腻和陷阱。

【点评】  消费者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负责,谨记消费提示,确应对“网红盐”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其中猫腻和陷阱。

 

 

7粉色“网红盐”线上受热捧,价格比普通食盐高40多倍,真有那么神奇?

(2023年2月28日 环球时报 记者 | 覃尚荣 吴寅寅 廖怡津)

摘要:记者今天走访了线下一些大型超市,并没有在货架上发现这种“网红盐”的身影。不过在电商平台以及短视频网络平台上,喜马拉雅粉盐“网红盐”单店月销量能超过超过500份。对于这种“网红盐”,一些消费者有自己的看法。消费者 李女士:完全的妥妥的智商税,我们没有办法去检测,它说含有多种矿物质应该是有,但是量是多少,能不能补身体这是一个玄术。

【点评】 老百姓心中还是有杆称的哦。

 

 

8玫瑰盐违规风险警示:并非食用盐

(食品伙伴网 2025-04-02)

摘要:食品伙伴网进行了合规风险分析,为玫瑰盐的生产销售提供参考。

案例一:电商平台销售玫瑰盐违规案。2025年1月,上海某贸易公司在美团平台销售“蒂安玫瑰盐815g”,将产品归类至“粮油调味干货--调味料--盐类”类目。根据国家标准GB/T 5461-2016《食用盐》,食用盐的特征为色白、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经核实,上述商品外观为粉红色结晶,不符合食用盐国标中白度大于等于45的要求,因此不归入食用盐的种类。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餐饮企业使用玫瑰盐违规案。2025年3月,某日料店使用采购自“喜马拉雅玫瑰盐粉矿物盐粉盐浴盐岩盐”页面的玫瑰盐制作寿司,涉案玫瑰盐网页未标注有食用等字样。上述产品呈现出的颜色为粉红色,不符合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关于食用盐色泽应为白色的要求,故不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9.1元、没收违法原料玫瑰盐,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风险分析。根据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和GB/T 5461-2016《食用盐》的规定,食用盐的色泽应为白色、白度应≧45。显然,玫瑰盐不符合食用盐的相关国家标准,因此不能作为食用盐销售及使用。不过,玫瑰盐可以作为装饰、浴盐等非食品用途进行销售、使用。

企业在生产销售玫瑰盐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标准,从包装规范、销售渠道隔离等方面避免违规风险。同时,消费者也应理性看待玫瑰盐的宣传,不轻信“微量元素”等营销话术,选择符合标准的食用盐。

【点评】 为食品伙伴网结合两案例作合规风险分析点赞。其中涉及食盐专营问题是企业能否进口、生产、销售玫瑰盐,还可参见第一部分法理分析。

 

 

  9玫瑰盐很网红,而且红了很多年了

 (2025年04月16日  新浪网  作者 云无心45)

玫瑰盐很网红,而且红了很多年了。最近,上海市场局公布了两起对玫瑰盐的处罚,指出它不符合国家标准对食用盐的理化指标,所以是违法产品。这个“不符合理化指标”的判定,不是“某一批”玫瑰盐,而是所有的玫瑰盐都不符合。也就是说,按照上海市场局的判罚标准,在中国销售的所有玫瑰盐都是违法产品。

进口食品需要遵循中国国标,而玫瑰盐显然不符合只中国的食用盐国标。要是基于这点来判断,所有的玫瑰盐都是违法产品。但它红火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被罚,或许是因为:中国的食用盐国标在2016年之后变成了推荐标准,那么作为进口食品的玫瑰盐是不是就可以不遵循它,也成了它是否违法的关健。显然,上海市场局认为它也是要遵循的,而其他市场局则没有关注(或者认为不需要遵循)。这个问题,或许需要国家总局来作出解释了。

【点评】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有关食用盐色泽应为白色的要求,仍是强制性标准项目。但涉及QB/T2020-2024的贯标,或许需要有权解释单位作出具体应用解释?

 

 

10网红进口“玫瑰盐”调查:不符合食用盐国标,专家称“智商税”

(2025年4月30日 新京报记者 刘欢)

摘要:在价格上,“玫瑰盐”远远高于普通食用盐。新京报记者随机在电商平台选取10款“玫瑰盐”对比发现,售价多在25元/公斤—40元/公斤之间,有的“玫瑰盐”更为高价,例如“嘉之欧茉莉花茶店”售卖的一款“ANSON喜马拉雅玫瑰盐”(380g),售价100元,折算后价格高达263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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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随机选取的10款玫瑰盐价格及宣传语对比。 新京报记者 刘欢 制图

 

电商平台销售的“玫瑰盐”存在两种销售渠道:一是普通店铺销售,二是跨境电商平台销售。针对这两种销售渠道是否合规,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按照目前相关标准,正规贸易进口的“玫瑰盐”只能作为工业用盐来销售,不能作为食用盐。但如果是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可食用“玫瑰盐”,消费者可以买来自用,但不能进行二次销售。“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食品,只需要满足原产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即可,但仅限自用。如果是非跨境电商店铺销售‘玫瑰盐’,那就只能是工业用盐,宣称可食用则违法。”

【点评】新京报记者就玫瑰盐销售商情、专家科普和海关、市场监管,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性调查。就玫瑰盐销售而言,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钟凯主任解释对头!

 

 

11、亚马逊网站可下单直购玫瑰盐(食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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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Wild Foods 有机粉色喜马拉雅盐,餐桌和烹饪用精细研磨,8 盎司(约 226.8 克)| 100% 纯正、纯净、未精制的粉色喜马拉雅盐。配送, 预计5月27日周二送达   配送至中国。

【点评】消费者可直接在亚马逊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外国商家销售玫瑰盐。

 

 

12、天猫国际直接购买玫瑰盐(食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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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天猫国际——KirkLand喜马拉雅粉盐2.27KG  不加碘健康食用  美国进口柯克兰玫瑰盐。保税仓发货——进口税 价格已含税  19:00前付款,5月18日送达,晚到必赔。运费: 免运费 福州保税仓发货至成都市。保障 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退货 免运费 正品保障品质  严保证照公示。

【点评】消费者可直接在天猫国际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家保税仓发货销售的玫瑰盐,。

 

 

13、淘宝:淘宝网国内直接购买玫瑰盐(浴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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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标签HIMALAYAN PINK SALT,电商页面称喜马拉雅盐粉红盐 玫瑰海盐天然浴盐 细盐矿物岩盐 免研磨1500g

用户评论:一直吃这种盐,5年多了,卖家的盐是正品,不错。

【点评】页面标签、产品名称和商品展示说明含混,涉嫌浴盐当食用盐卖的问题。


 

 

第三部分  俄罗斯盐案例

 

 

案例:进口俄罗斯食盐能在线上线下批零销售吗?

壹佰点评:进口盐俄罗斯食盐还不能在线上线下批发零售!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购买食盐自用除外+存在碘缺乏地区食盐未加碘问题)


1、春节前俄罗斯食品棚销探营:俄罗斯食盐是从边贸公司进货来卖的

 




摘要:2025年1月19日消费者1在小区商场边俄罗斯商品大棚买盐,大棚内没有张挂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1000克冰川沉积矿盐14.9元/瓶,1000克阿兹布卡食用盐11.4元/瓶,均为未加碘食用盐,配料:氯化钠、亚铁氰化钾。结账时,问了俄罗斯食盐的来源,并与买了同样盐的消费者2-夫妻二人作了交流。

消费者1:盐是俄罗斯厂家直卖还是佳木斯边贸保税仓发的货?

售货员:我们是通过边贸公司进的这些食品包括盐拿来卖的。

消费者1:你们也买了俄罗斯盐?

消费者2:是的。我们买过吃过,口感盐质不错,这个规格的瓶装好用,这是第二次买了。

【点评】 边贸公司在专营管制下尚不能进口和批发食盐。在内地城镇开设的俄罗斯商品馆卖食用盐,如不是俄商直销或保税仓直销则疑似为食盐零售单位,涉嫌进货渠道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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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市72家!成都已对俄罗斯商品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成都商报 2025年01月09日 )1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场监管局获悉,去年12月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市民关注的“俄罗斯商品馆”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俄罗斯商品馆”经营资质、产品来源、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进口商品的标签标识等问题。

经排查,成都市内目前有俄罗斯商品馆共计72家(其中中心城区42家),主要经营有食品及洗化用品,其中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俄罗斯进口食品、俄罗斯风味的国产食品、俄罗斯公司委托我国企业生产的食品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商家进口商品索证索票不齐等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立即整改;个别商家现场未能提供备案证明,执法人员已立即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个别商家食品临时库房无三防措施,执法人员已督促其立即整改。其中2家经营者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违法产品进行了扣押并立案查处。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整改落实到位,如有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同时,持续加强对有关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俄罗斯商品馆”合法经营,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商品来源合法正规,规范商品摆放,不得故意误导消费者将非进口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依法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3、天猫国际:俄罗斯原装进口无碘盐俄大厨食用盐岩盐家用调味品未加碘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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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卖家工商资质显示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网上贸易代理、食品经营,持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商品网页显示除零售俄罗斯原装进口无碘盐俄大厨食用盐岩盐家用调味品未加碘食盐外,还批发8瓶1000克规格食盐。

【点评】 作为电商食盐零售商家,资质没有显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涉嫌违法之处是:1、进货渠道可能不对。2、可能违法批发食盐。 

 

 

4、酒泉市瓜州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广盛源佳佳生鲜食品超市销售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盐案(点击标题原文)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度查办食盐违法案件典型案例(第四批)发布时间:2024-12-23)

摘要:2024年10月20日,瓜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广盛源佳佳生鲜食品超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由原产国俄罗斯生产的俄大厨牌研磨细末食用盐。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和四川为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该食盐不符合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违法行为轻微,瓜州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 涉案超市作为一般食盐零售单位而非主管部门公布的未加碘食盐专销点,一是只能销售加碘食用盐,二是购进俄罗斯食盐涉嫌进货渠道不对。关联问题是,任何商家包括食盐定点企业批发(包括转卖跨境电商零售的进口食盐)俄罗斯食盐,都有可能涉嫌分别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四、保证合格加碘食盐供应。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的监测工作;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依据食盐加碘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水碘情况保证加碘食盐的供应,防治碘缺乏危害,同时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未加碘食盐由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供应。


《甘肃省盐务管理局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布局信息》:

30中盐甘肃公司(瓜州县)工贸超市瓜州市场内佳佳超市瓜州市场内瓜州配送中心瓜州县南什街86号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第十四条第一款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


 

5、张家港市:筑牢进口食品安全防线——市场监管部门对“俄罗斯商品馆”开展诚信检查 (点击标题原文)

(2025-03-25|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近期,“俄罗斯商品馆”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不少消费者发现此类门店售卖的部分商品却并非“俄品”。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俄罗斯商品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引导经营单位依法诚信经营。

在长安南路的一家“俄罗斯商品馆”,店内销售俄罗斯进口及国产的糖果、面包、肉肠等食品。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具备中文标签、进口食品通关证明文件是否完整等方面。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店内部分所谓俄罗斯商品的产地并非俄罗斯,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涉嫌虚假宣传的失信行为。

此次检查共涉及全市6家“俄罗斯商品馆”,检查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经营预包装食品未进行食品经营备案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价格标签标注不规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国产食品虚假标注为俄罗斯进口销售的进口食盐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采购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全市6家“俄罗斯商品馆”立即整改,同时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商户诚信经营,并对其中4家进行立案调查。

【点评】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俄罗斯商品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涉及食盐专营管制的问题是涉案销售的进口食盐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采购。“俄罗斯商品馆”在张家港市销售食盐,不是俄罗斯厂家对中国居民直接零售,其具有的食盐零售单位本质,零售的食盐应当从食盐批发进货。

 

 

6上海市场监管-直击:俄罗斯商品馆检查情况 (点击标题原文)

上海市场监管 2025年01月08日)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注意到俄罗斯商品馆引发热议,于2024年12月23日起开展了两轮集中排查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共排查发现47家“俄罗斯商品馆”类店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关注度比较高的经营主体资质、店招标语宣传、商品来源产地等问题进行了检查。

对个别无证无照经营、未备案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停业。

对个别店铺宣传为“国家馆”,使消费者误以为具有官方背景,对个别店铺俄罗斯进口商品数量占比过低,也自称为“俄罗斯商品馆”,误导性较强,已立案调查。

除此之外,已要求此类店铺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商品来源合法正规;不同产地商品的分区摆放,确保标识显著消费者可辨别。


 


 

7、疯狂开业的俄罗斯商品馆,被立案了!

新华每日电讯  2025年01月0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关键在于,每款商品是否明确标注生产商、产地等信息。”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商家故意将某非进口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可能会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如果标注明确,应该说履行了告知义务,没有虚标。

 

 

8遍地开花的俄罗斯商品馆,被立案了!

央广网 2025年01月09日 )2025年1月8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近期俄罗斯商品馆引发的热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3日起开展了两轮集中排查整治。

记者查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近期也有不少人反映在上海宝山、杨浦、奉贤等多区都有类似的俄罗斯商品馆,货架上不仅混杂着众多国产商品,有的甚至还是三无产品。

 

 

9俄罗斯商品馆专项整治:市场监管查什么?怎么查?附案例

法观市界  2025年01月12日 )近期,俄罗斯商品馆引发热议和社会广泛关注,本文将俄罗斯商品馆从可能性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市场监管检查重点以及典型案例三个维度剖析,提供专项整理资料。可能性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

(一)无证无照经营  违法情形:部分“俄罗斯商品馆”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公然漠视法规要求,企图逃避监管,在市场中无序经营。此类店铺多为临时搭建,以“挣快钱”为目的,不仅无法保障商品质量,还让消费者难以享受正常售后服务,极大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例如,在某些城市的商业街区,一些小店打着俄罗斯商品专卖的旗号,未办理任何合法经营手续就开门迎客,肆意售卖各类商品,既无法保障商品质量,又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违法情形:一些店铺在宣传中自称是“国家馆”,试图攀附官方声誉,误导消费者相信其具有权威性与高品质保障;还有部分商家夸大其进口商品的比例,在广告、店面招牌或线上推广中宣称店内商品近乎百分百进口,实则国货占比颇高,欺骗消费者,使其在错误认知下进行购买决策。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标签不规范问题  违法情形:部分商品包装上未清晰标注生产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法追溯责任主体;产地信息含糊不清,仅标注“国外进口”,未明确具体国家、地区,让消费者对商品出处一头雾水;生产日期标注不明确,存在涂改、模糊或采用消费者难以理解的日期格式,给食品安全保障带来极大隐患,影响消费者的选购判断。

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后续内容略,但保留格式)”

(四)价格违法多样  违法情形:部分店铺深谙消费者追求实惠的心理,采用虚高价格或虚假折扣等手段谋取私利。先将商品价格抬高至远超市场合理价位,再打着“周年庆”“节日特惠”等幌子推出虚假折扣,看似降价幅度巨大,实则价格仍高于正常水平,误导消费者冲动购买,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虚假广告  违法情形:有些俄罗斯商品馆在广告宣传中采用虚假内容,如在广告中虚构产品功效、使用虚假的用户评价或者伪造荣誉标识等。例如,宣称某种俄罗斯保健品能治愈多种疑难杂症,但实际上毫无科学依据;或者编造不存在的消费者好评来增加产品的可信度。

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10实用!"俄罗斯商品馆检查要点和法律法规依据来了

(普华 市监与法  2025年01月13日)  最近突然出现了不少的“俄罗斯商品馆”开在了全国各地多个城市,这种新型商铺如同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引发了许多市民的围观和选购。非常火爆的营销模式背后,却又有隐情。网上流传有这样的说法,有俄罗斯人在逛完所谓的“俄罗斯商品馆”后说出来的话让众人惊愕:馆内商品连俄罗斯人都未曾听说过,更未见过。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如何系统的检查,才能算履职尽责呢?

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结合网上媒体发布的信息和普华实地检查发现。当前的“俄罗斯商品馆”主要销售有3种商品,一种是纯属原装的进口商品,工厂生产俄罗斯的包装,运到中国进行销售;第二种就是国外委托生产制造,原材料是属于进口国,这个是俄罗斯的贸易商,委托中国的生产商(生产的),也算俄罗斯商品;第三种是国内生产制造,属于国产商品,不算进口。

市监与法认为当前不少的“俄罗斯商品馆”存在以下问题:

1.无证照经营行为偶有存在

2.标签标识问题、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

3.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使用外国元首名义做宣传

4.进口商品和国产商品混放

5.价格违法、以虚假折扣方式欺诈消费者

6.部分商家进口商品索证索票不齐

7.食品库房无三防措施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的时候,要重点关注上诉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能改正的要求现场改正。该立案调查的依法立案调查。该查封扣押的依法履行手续后查封扣押。

 

 

11打着进口旗号卖国货?小心虚假宣传

中国质量报 2024年12月14日)近期俄罗斯商品馆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这些商超店以其独特的俄罗斯风情和丰富的商品种类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但消费者在选购俄罗斯商品过程中会发现有些食品是从俄罗斯进口的,还有一部分标明“俄罗斯风味”如大列巴、肉肠、奶粉等,其实是国内生产厂家生产的。

 

 

12大规模闭店!打折清仓都没救,上海街头也曾涌现,还因挂羊头卖狗肉被立案调查

微观上海 2025年07月22日)杭州一家目前已闭店的俄罗斯商品馆的店长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以来网上关于俄罗斯商品的评价一边倒地指向负面,严重影响店里的生意,这是闭店的主因。另一位曾在俄罗斯商品馆工作的店员也认为,大规模闭店的原因是“风评被搞坏了”,“刚开业时,半个月就能做100万元的业绩,年初开始口碑不行了,日均营业额降到了5000元到8000元,最后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就闭店了。”



 

13云阳首例!违规购进食盐被查处,依法缴获942件

云阳微发布 2025年06月29日)经调查,该店于2024年12月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两家非定点批发企业购入俄罗斯产“乌索利无碘海盐”和“厨房大师ABC盐”,此次违规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总计达4120元。截至被查时该店通过销售这些违规食盐已违法获利2374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还查获了尚未售出的942件食盐,及时阻止了更多违规食盐流入市场。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店作出处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2374元,并处5000元罚款并依法没收全部涉案食盐。

 

 

14你买的俄罗斯商品,究竟是真是假?

广州市场监管   2024年12月26日 )近期俄罗斯商品馆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这些商超店以其独特的俄罗斯风情和丰富的商品种类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作为消费者如何辨别这些食品到底是俄罗斯进口还是国内厂家生产?购买俄罗斯食品“三看”食品标签很重要!

 

 

15辨真伪!——专项检查之俄罗斯商品馆

 南海市场监管 2025年01月08日)1月7日桂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涉俄罗斯商品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3家“俄罗斯商品馆”进行突击检查。

下一步,桂城市场监管所将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做好岁末年关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开展进口食品打假打非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16已停业!立案调查!

南方都市报 2025年01月09日) 2024年12月26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亦发布提示称,购买俄罗斯商品,消费者需要注意看标签是否标注产地、进口俄罗斯食品中文标签与外文是否对应、是否标注在华注册编号等。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有些“俄罗斯风味食品”标签上标注了大量的俄罗斯文字,虽然国内生产的食品可以使用外文,但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网址除外)”。如果食品标签上的外文与中文没有对应关系,且标示的外文大于相应的汉字,这些都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

 

 

17突然出现不少,在北上广深!俄罗斯商品馆引争议

南方都市报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于南都周刊 ,作者冯家钜)  门店播放当下短视频平台热门的俄语歌,时不时会听到典型的俄语“乌拉”,显眼位置摆放着长面包、套娃以及写有俄语的商品。近日,俄罗斯商品馆成为热议话题,伴随而来的是割韭菜、智商税等各种争议。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已开出多家俄罗斯商品馆,品牌包括俄比熊、俄品汇等,其主体均为国内企业,或者单纯商店名为“俄罗斯商品馆”等。南都·湾财社记者走访广州多家俄罗斯商品馆发现,有商品产地在中国、越南、乌克兰等地,但门店店员称90%的产品都是从俄罗斯进口。有品牌招商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香肠、面包等品类为国内企业采用俄罗斯的工艺技术在国内生产,加盟综合毛利率可达50%。
有律师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如俄罗斯特产店中明确指示产品为“俄罗斯进口”或作出“源头直供”等宣传,但实际系国产或进口地与宣传不符,误导消费者的,则涉嫌虚假宣传。

 

 

18多地接连整治!有的号称最快3个月回本

南方都市报 2025年01月13日)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些打着“俄罗斯”旗号的商品馆,背后运营方(授权方)基本为国内企业,凭借加盟模式迅速壮大。并且,这些企业往往存在成立时间短、规模小等特点。

例如俄满多背后的湖北九通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207万元;俄克士背后的湖北罗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8日,注册资本388万元;俄利特背后的湖南天盛宏源实业虽然成立于2018年,但在2023年12月22日,实控权才转移至现任股东胡春堂手中。在宣传中,俄利特自称为“国内唯一的一站式俄货供应链,产品多达8000个单品”,且号称“最快3个月回本”。

 

 

19官方出手!停业!立案调查!

中国经营报 2025年01月10日 )“俄罗斯商品馆”遍地开花记者注意到,类似的“俄罗斯商品馆”除北京外,在广州、成都、长沙等多个城市也广泛存在。一眼望去,这些店铺不约而同采用“蓝底白字”的装潢风格,相似度极高。数据显示,国内现存俄罗斯商品相关企业3532家,近两年相关企业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12月18日,累计注册841家,已超2023年全年注册量。此外,俄罗斯商品相关企业的地域分布聚集性较强,大多聚集在北方地区,且超八成企业分布在黑龙江省,其中牡丹江市2024年累计注册超500家。

  

 

20注意!目前俄罗斯国家馆在中国的官方地址仅限于在俄罗斯出口中心支持下开设的场馆

(俄罗斯驻华大使馆 俄罗斯驻华大使馆 2025年01月17日 17:44 北京 )

尊敬的中国朋友们!

最近,中国一些城市出现了大量销售俄罗斯食品的商店。我们坚定支持扩大俄中两国之间的农产品和食品贸易,热烈欢迎当地消费者对俄罗斯商品越来越感兴趣。我国生产大量优质产品,我们很高兴能向中国朋友提供这些产品。

与此同时,我们遗憾地注意到,一些商店打着俄罗斯产品的幌子销售假冒产品或非我国生产的产品。这些产品往往不符合质量的要求,与俄罗斯生产的同类产品不同,但在包装上却使用俄文来模仿俄罗斯原产地。我们呼吁买家在购买产品时多加留意,检查产品的生产地和有效期,以免买到失望的产品。

此外,我们还想提请您注意,目前俄罗斯国家馆在中国的官方地址仅限于在俄罗斯出口中心支持下开设的场馆(相关信息请点链接获取:https://www.exportcenter.ru/services/good_food_russia/china/ )。 


 

21、打着俄罗斯旗号的商品馆:背后运营方(授权方)基本为国内企业,凭借加盟模式迅速壮大

(南都 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 2025年01月09日)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些打着“俄罗斯”旗号的商品馆,背后运营方(授权方)基本为国内企业,凭借加盟模式迅速壮大。并且,这些企业往往存在成立时间短、规模小等特点。

例如俄满多背后的湖北九通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6日,注册资本207万元;俄克士背后的湖北罗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8日,注册资本388万元;俄利特背后的湖南天盛宏源实业虽然成立于2018年,但在2023年12月22日,实控权才转移至现任股东胡春堂手中。在宣传中,俄利特自称为“国内唯一的一站式俄货供应链,产品多达8000个单品”,且号称“最快3个月回本”。

在这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品牌中,诞生较早、加盟规模较大的“俄比熊”背后为俄比熊国际贸易(武汉)有限公司(下称“俄比熊国际贸易”),成立于2023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22带路出海·东欧 | 俄罗斯商品馆:热潮背后的冷思考

四川省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促进会 2025年02月26日)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进口商品馆成为一种独特的商业现象,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其中,俄罗斯商品馆以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和商品特色,成为市场上的新宠。然而,这股热潮究竟能持续多久?是昙花一现,还是细水长流?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23俄罗斯商品馆繁华落幕成时代眼泪,虚假营销监管重拳终结加盟泡沫

(财税老哥 财税苑 2025年07月25日 )俄罗斯商品馆的衰落也与其竞争环境的日益激烈密切相关。一方面,随着国内市场的开放和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中国市场,纷纷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商品输出,使得进口商品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来自欧洲、美洲、亚洲等地区的商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这些商品在品质、品牌、价格等方面各有优势,对俄罗斯商品馆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例如,法国的葡萄酒、意大利的时尚产品、日本的电子产品等,都凭借各自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质量,吸引了大量消费者,抢占了俄罗斯商品馆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国内本土品牌也在不断崛起,部分本土品牌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升自身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在一些领域逐渐与进口商品形成了竞争态势。以食品行业为例,国内一些新兴的食品品牌在产品质量、口味创新等方面不断发力,推出了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使得消费者在选择进口食品时有了更多的替代选择,进一步挤压了俄罗斯商品馆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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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不是工业盐(发布时间:2014-10-30 15:11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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