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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人大代表4343号多品种食盐生产纳入定点建议的答复

文章作者: 发表日期:2020-08-27 浏览次数:16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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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343号建议的答复

工信建议〔2020〕16号  2020年8月27日

 

李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纳入我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我国盐资源十分丰富,制盐年生产能力超过1亿吨,原盐产量居世界第一位。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在原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基础上,共审批确定了131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目前,全国食盐年生产能力约5000万吨,年消费量约1000万吨,食盐供应能力十分充足。

一、关于多品种食盐定点管理

在食盐定点生产审批方面,为推动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16年4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2017年12月,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2018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9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主管部门根据规范条件要求,对存续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截至2018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完成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的换发工作,无新增定点企业。

其中多品种食盐方面,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多品种食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将多品种食盐纳入食盐管理范围”。自此,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纳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其申请审核流程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一致,但分别编号管理,多品种食盐类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到期后按规定仍然只能换发同类证书。此外,《规范条件》还明确规定“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原料盐应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

针对您提到的山东正浩公司等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方向,我们建议:一方面可按照《方案》提出的“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寻求与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进入一般食盐生产领域。另一方面可利用资源优势,丰富发展盐系列产品。推进差异化战略,加快对液体盐、软水盐、融雪盐等多元化盐产品的研发;同时,利用盐的消毒、杀菌等天然环保特性,大力发展洗浴盐、美容盐等日化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以进一步提高盐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企业效益。

二、关于食盐市场监管

为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要求,近年来,各部门在加强食盐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食盐专营管理方面,201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在完善食盐监管体制、加强食盐定点企业资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方面,2020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盐生产经营者不得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熬制食盐或者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盐作为食盐销售;2020年2月,印发《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15号),对盐业主管部门已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并具备《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许可核查过程中将原料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核查内容,严防工业用盐、工业废渣盐等混入食盐生产线。

三、关于促进食用盐产业健康发展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引导食盐行业企业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食盐品种逐渐丰富。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力度,从供给端入手,根据生产工艺、原料来源、消费群体的不同,开发出了众多具有差异化、个性化的食盐产品。二是质量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完善盐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加快推动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产品附加值、市场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消费者满意度显著增强。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协作,加快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在保障食盐质量及供应安全的同时,继续大力实施“三品”战略,引导企业不断开发多功能、多用途、多价位的系列食盐产品,不断丰富食盐市场,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食盐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将工业盐当成食用盐销售的违法行为,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食盐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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