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盐业协会组织协会同志学习盐业体制改革后部分省份修订或者制定的盐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包括: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2021年7月29日)、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2021年9月29日)、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食盐专营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8月12日)、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2022年12月2日)等。
中盐协会执行理事长王小青结合学习《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写了读后感。
请会员企业注意学习和了解,更好地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见:中盐协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中国盐业协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