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我们党发展壮大起来不容易,夺取政权不容易,建设新中国不容易。老百姓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各民族谋幸福。”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
总书记这一精辟论述,是对党的百年历史的深刻总结,是对党的性质宗旨的生动诠释,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高度概括。
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把14亿多中国人民凝聚成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是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对人民怀有深厚感情和强烈责任感的人民领袖,无论是在基层、地方工作,还是在中央工作,都始终把人民挂在心头、念在心里。无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还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无论是推进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建设,还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百姓、情系人民。
“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
总书记深情的话语,饱含着人民领袖对人民的真挚情怀,映照出百年大党对人民的赤子之心!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100年来,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党都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敢于面对曲折,勇于修正错误,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
“忠于党、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的回信中指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要始终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心系人民、情系人民,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团结带领亿万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总书记强调:“‘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在这场历史性考试中经受考验,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党和人民把历史重任交给我们,是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指出。
2017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强调:“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只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苦干实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就一定能够乘风破浪、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昨天的成功并不代表着今后能够永远成功,过去的辉煌并不意味着未来可以永远辉煌。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全党同志必须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勇于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了97年的伟大社会革命继续推进下去,决不能因为胜利而骄傲,决不能因为成就而懈怠,决不能因为困难而退缩,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更加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2019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第70个年头,在这个时刻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正当其时。”
总书记强调:“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其特别意义在于,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前几天,我去了江西于都,参观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目的是缅怀当年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在苏区浴血奋战的峥嵘岁月,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不忘历史、不忘初心。”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2020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好,最难得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激励着我们党永远坚守,砥砺着我们党坚毅前行。”
总书记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每个党员都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
2021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乌蒙深处,乌江岸边,总书记陷入了沉思:“从这里的悬崖峭壁,就可以想象当年红军强渡乌江有多难!”
“中国共产党是为广大人民谋幸福的党,从成立开始,就把为人民服务写在了党的旗帜上。革命、建设、改革一路走来,已经一百年了,我们党依靠人民战胜了多少艰难险阻,创造了多少奇迹,取得了多少丰功伟绩,不容易啊!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继续努力,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地说。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
我们的人民是伟大的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人民依靠自己的勤劳、勇敢、智慧,开创了各民族和睦共处的美好家园,培育了历久弥新的优秀文化。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
总书记强调:“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
“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013年1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
2014年2月7日,习近平主席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2014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指出:“我们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倾听人民心声,汲取人民智慧,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县委书记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大家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要想得透、看得淡,自觉打掉心里的小算盘。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
2015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谋利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主力军作用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
“新年之际,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他们吃得怎么样、住得怎么样,能不能过好新年、过好春节。”习近平主席在二〇一七年新年贺词中强调,“我也了解,部分群众在就业、子女教育、就医、住房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不断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党全社会要继续关心和帮助贫困人口和有困难的群众,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2017年7月26日至2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指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强调,“我们要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坚信,中国人民生活一定会一年更比一年好。”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
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强调:“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们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
今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总书记强调,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现在,我国大部分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现了中等收入群体,也出现了高收入群体,但还存在大量低收入群众。真正要帮助的,还是低收入群众。”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郑板桥有一首诗写道:‘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更要有这样的情怀,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心,更多关注困难群众,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问题,发展水平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高的问题,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我国社会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
总书记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
总书记强调:“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概括为“十四个坚持”,其中第二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2018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既通过提出并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激励人民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020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
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事实充分证明,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