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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食盐专营和专业化监管建设培训

文章作者: 发表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951次

新疆自治区工信厅开展食盐专营管理和专业化监管能力建设培训

日期:2024-04-19 12:39 作者: 浏览次数:664次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

 

4月12日-14日,自治区工信厅举办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和专业化监管能力建设培训班,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食盐行业业务骨干67人参加培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华斌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在开班仪式上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华斌强调,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等食盐管理的相关规章,加强学习注重实践应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食盐专营管理和专业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本次培训课程包含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最新政策以及行政执法等专项,贯穿案例分析和实践应用;培训班邀请大学法学教授、自治区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专家、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等教师授课。

食盐专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盐业体制改革期间,我区对食盐定点企业颁发了食盐定点企业证书。2023年,为保障政策延续,并落实食盐专营,根据工信部《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工信厅组织实施区内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换发工作。2023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中,涉及盐业专营管理的有16项行政执法事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检查1项)。由自治区及各地州市县承担着本辖区范围内食盐专营执法事项,对工信部门广大干部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执法业务技能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只有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我区食盐行业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通过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深刻认识到扎实推进食盐行业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表示要将所学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不断强化依法治盐、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管理。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自觉学法、遵法、守法,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食盐监管工作做到程序化、法治化,以法治手段维护盐业体制改革成果,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努力开创我区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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