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盐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 王小青
(2017年9月26日)
尊敬的陶红兵总工程师,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齐聚武汉,召开全国盐业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交流今年以来各地盐业经济运行情况和各地盐业管理和体制改革相关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16]25号,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下面,我讲几方面情况和意见,供大家参考和交流。
一、全力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自今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我们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积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落实。一是两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即604号文件。文件明确要求今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今年年底前实现政企(事企)分开。二是今年5-6月,按照中央改革办《关于加大督察力度狠抓改革落实的通知》(中改办发〔2017〕18号)要求,两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盐业体制改革专项督察的通知》(发改电〔2017〕334号),组织开展了盐业体制改革专项督察,共安排7个工作组,由12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对全国14个省(区、市)进行专项督察。目前,全国各地都印发了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有24个省(区、市)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个别省还将食盐专营管理职能也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是6月27日,两部委向中央改革办汇报了盐业体制改革情况。7月7日,两部委主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盐业专题),会议议定了10项工作,重点是加快推进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改革。但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一些省(区、市)的市县两级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仍未及时出台;二是市、县两级盐业管理职能和食盐批发公司分开未落实,特别是编制、经费来源、人员安置等问题尚需明确。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地推进政企分开,尽早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时督促各地盐业主管机构在职能移交前要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不留监管“真空地带”,保障食盐生产安全和供应安全。
二、全力推进跨区经营
推进跨区经营是释放市场和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604号文件对跨区经营中涉及到的物流配送方式、自建销售渠道、企业信息告知范围、食盐质量检测、食盐加碘标准、电子追溯体系、网上交易平台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部署了三个阶段的、6月30日前完成的落实跨区经营政策的专项行动。总体上看,跨区经营进展较快。各省(区、市)都开放了市场,外省食盐份额不断上升。如在山东省实际已经开展跨省经营业务的外省食盐经营企业有25家,江苏省已有26家;4月份以来,外省食盐销量占江苏销售总额的30%左右。但是,在落实跨区经营政策过程中,还存在着部分地方借打击制贩假盐与不合格食盐之名,滥用执法权过度执法,阻碍跨区经营的情况,不少地方和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为此,两部委约谈了部分地方盐业管理相关负责同志,向省级人民政府或盐业主管机构发函,要求核实、查处、整改相关问题,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跨区经营政策,加大督查、问责、追责力度和频率,最大限度减少跨区经营限制,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同时,要督促各地盐业主管机构加强监管,对开展跨区经营的食盐批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三、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需要强调的是,在食盐质量安全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前,盐业主管机构仍然要承担食盐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继续开展打击制贩假盐专项行动,604号文件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盐储存和运输条件等三个环节。7月初,各地都完成了专项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今年年初河南出现的臭味盐问题,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督查,指导河南省盐务局依法依规组织进行检测和处置,积极应对舆论,避免了臭味盐事件可能对盐行业造成的灾难性冲击。
下一步,要督促各地积极落实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于年底前移交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能移交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与食盐专营管理的协作,实现双促进、双加强。
四、完善盐业法律法规
今年2月,我们将《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建议提交国务院,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了立法调研等工作。同时,多次要求各地加快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与《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不符的条款。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今年年内尽早发布。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督促各地及时根据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修订地方性涉盐法规,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五、加快研究制定《规范条件》
去年以来,我们依据《行政许可法》、《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和《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组织研究提出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草稿,组织召开了多次地方盐业主管机构和专家研讨会,形成了讨论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组织修改完善,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征求地方盐业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做好发布准备。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出台后,立即完成《规范条件》与两法规的衔接工作,并及时发布。
六、加强工业盐管理
今年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取消了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了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了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同时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出台了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的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督促各地盐业主管机构指导工业盐生产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加强工业盐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特别是要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对将工业盐作为食盐销售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
七、关于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
食盐储备包括食盐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企业库存。食盐储备管理和应急管理是各级盐业主管的重要职责。今年初,我们开展了食盐储备专项督查。目前各地都建立了食盐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企业库存基本到位。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此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地按要求加强食盐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依法查处食盐储备不达标的企业。二是督促中国盐业协会组织研究提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年度食盐最高和最低库存量,报我部核定后,组织各级盐业主管机构督查。三是研究出台食盐储备和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规范食盐储备管理和供应应急管理工作。
八、关于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去年以来,两部委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盐行业企业信用记录和信息核查、相关市场主体备案、行业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共享等信用建设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盐行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已正式运行,开展了多轮信用核查,部分被列入信用风险名单的企业已完成整改。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2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下一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支持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对盐行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
九、关于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
首先,关于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背景。2015年7月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同志建议建立追溯体系加强信息化管理,解决工业盐源头管控。7月6日,苗圩部长批示要求我司研究在盐业借鉴推广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做法。根据苗部长指示,12月22日,我司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盐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15]388号),试点工作由中国盐业协会牵头,部电子一所、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轻工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东、江苏、安徽、湖北等4家省级盐业集团各1家下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参加了试点,提出了建立国家追溯平台、研究制定标准等试点任务。2016年3月和4月,经中国盐业总公司、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先后推荐和申请,我司同意中盐金坛、中盐东兴、中盐榆林、湖南轻工盐业集团等4家公司参与试点,同意中盐上海公司参加《食盐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规范》标准制定工作。2016年,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来,我们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其次,关于主要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在我部指导下,中国盐业协会牵头建立了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平台,成立了食盐电子防伪追溯管理中心,发布了《食盐企业电子防伪追溯系统建设指南》,注册了“全国食盐追溯” 微信公众号,国家盐标委组织制定了《食盐电子追溯体系规范》标准草案。截止今年9月初,全国共有19个省45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9家食盐批发企业加入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服务平台,21家企业使用”标码合一”标志,湖北蓝天、山东岱岳、江苏井神、青岛盐海、海南莺歌海、江西富达6家企业的食盐消费者可以手机扫描,另外10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正在建设追溯体系,平台累计发码7.8亿枚,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三,关于下一步工作考虑。目前仍处于改革过渡期,部分企业较为困难,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我们考虑应稳妥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工作。一是指导中国盐业协会继续牵头开展试点工作。今年7月7日,两部委主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盐业专题)已明确将明年1月1日起的换证工作与食盐追溯体系建设相挂钩,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要加快试点工作,各地要鼓励企业参加试点。二是禁止各地把加入当地追溯系统作为企业跨区经营的前置条件。三是研究制定国家统一规定和标准,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同志们!促进盐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盐业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定信心,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力落实《方案》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链接:2017年全国盐业工作座谈会(资料汇编)2017.9.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