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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7年盐池大水与河东盐务危机

文章作者:宋儒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 发表日期:2023-08-02 浏览次数:2971次

摘要

河东盐区是一个以盐为中心,人、日、水、风相互作用,并具有一定自我调适、自我更新能力的小型生态系统,建基于其上的则是以盐商、朝廷、地方官为主体的复杂社会网络。1757年的洪水灾害,将河东盐务运行中的诸多矛盾以极端的形式显现出来,引发了严重的经济社会危机。社会应对的失措、环境修复的无力、贸易结构的异动又导致这场盐务危机长期难以纾解,甚至出现蔓延态势。另外,灾变也促动了河东盐池生产技术的变化和盐课归丁改革的推进,河东盐务正是在自然与社会综合作用所带来的危机与转机中艰难发展的。

[ 关键词 ] 河东盐池;水灾;盐务;1757年


盐是传统社会重要的“民食”之一,被认为是“生人生气之源”。研究表明,“作为一种资源,盐与人类社会演进嬗变关系密切。人们对盐的认识与开发利用历史悠久,盐对人类自身进化与社会文明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因如此,有关盐业、盐务等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有学者指出,应把盐“作为一种内涵丰富的人类文化现象来重新审视”。亦即以盐为中心综合考察盐与人类生活各方面、各领域的复杂关系。

河东盐是中国池盐的重要代表。研究认为,“在盐文化的历史长河中,河东池盐的年轮却是最悠久的,其作用也是无与伦比的”。《史记》中记载的“猗顿用盬盐起”即清楚表明了河东盐的开发历史。唐人柳宗元也曾指出,“猗氏之盐,晋宝之大者也,人之赖之与谷同”。进入清代,河东盐区已成为国家官盐的重要产地之一,所产食盐行销山西、陕西、河南诸州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河东盐区展开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如柴继光曾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撰写十余篇专文,对河东盐的生产技术、经营方式、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梳理,初步勾勒出河东盐务的发展样貌。他还关注到与“盐”相关又在“盐”之外的城市、文化、教育等问题,这为后代学者的研究和思考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后,李三谋、王勇红等利用大量经济数据对河东盐池的经济与贸易问题展开了定量分析。侯晓东、祁剑青等探讨了蒙古盐、土盐与河东盐之间的互动关系。王小燕试图探讨盐务经济运行中河东地区的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杨强、武雪梅、王长命、贾海洋、费杰等学者则将研究视角聚焦于河东盐区防洪、区划、技术革新等问题。这些研究,均试图从不同角度展现河东盐务与区域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但或是“就盐谈盐”,缺少能够体现区域社会有机联系和河东盐区自身发展的叙述线索;或是“离盐太远”,仅将盐作为相对抽象和静态的叙述背景。值得注意的是,河东盐的生产、河东盐区的治理、河东盐政的兴废,与当地独特的地理、气候等环境条件之间存在长期而复杂的联系,对盐区自然环境及其与社会生活相互作用的考察,也应是“盐文化”研究的题中之意,亦将有助于深化对河东盐区的整体认识。有鉴于此,本文拟以1757年发生在盐池的水灾为例,考察在生态变动下盐区社会的断面,以期对河东盐池的研究有所贡献。


一、客水为灾:1757年大水对盐池生产秩序的冲击

世代居于河东的先民对于他们与自然的关系早有切实体认。柳宗元称,河东盐池“化若神造,非人力之功也”;当地人描述称,“当春二三月,塌花沉水,视如编贝,至五六月盛阳之时,荡以南风,曝以烈日,盐花成颗,捞采充课” 。从中可以看到,河东池盐的生产得益于良好的自然禀赋。其中,日照是必不可少的成盐条件,南风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舜帝所作之《南风歌》,盛赞“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据信即是歌颂南风吹拂盐池而成盐的现象。后人对此有更加具体的描述和分析。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解州盐泽之南,秋夏间多大风,谓之盐南风。其势发屋拔木,几欲动地,然东与南皆不过中条,西不过席张铺,北不过鸣条,纵广止于数十里之间,解盐不得此风不冰,盖大卤之气相感,莫知其然也。”也就是说,来自中条山的南风吹过盐池加快空气流动,促进了盐池内成盐物质的蒸发。而一旦风向有变,则“盐花不浮,满畦如沸稀粥”,“味苦色恶,不堪食用”。时人尽管尚不能解释具体原理,但显然已对这一现象有了密切关注。

如果说对日照和南风的利用更多还是仰赖“天时”“地利”的话,那么对盐池水环境的开发和治理则体现了人在制盐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在河东盐区,有一条河流纵贯盐池,因其“水深而泥性纯黑”,故名黑河。黑河中含有丰富的成盐物质,“卤气甚烈”,被当地称为“产盐之母”。人们往往将黑河水引入盐池,利用水气的蒸发,使成盐物质上泛,加速成盐。但由于盐池地势“底深岸高”,每遇大雨极易造成漫漶,致使“黑泥为黄土所掩,盐气不能上蒸,虽有积水,味薄性淡”。可见,对于河东池盐的生产而言,一方面需水、用水,另一方面又防水、恐水。河东盐池有赖于风、日、水等自然条件的相互配合,“无薰风则波不扬,无炎日则曝不烈”,而要使薰风和炎日更好地发挥作用,则须对水环境加以有效治理,实现水环境“不枯不潦”,从而既保证“产盐之母”迅速蒸发上泛,又防范“客水”的侵袭。是故“未治盐先治水,未治主水先治客水”。

从这个意义上看,治水实际上是盐池生产的中心环节。人们在盐池周边分筑堤堰,形成了“池外有垣,垣外有堑,堑外有堰,连环数重,停蓄百水”的城垣和渠堰格局。到乾隆时期,当地已修成堤堰22座,以李绰、雷鸣、黑龙、五龙、硝池、卓刀六堰最为紧要;渠道则以姚暹渠最为重要,承担着分洪、灌溉的双重作用。据载,“凡中条山诸水,由池南池东而来者,皆归姚暹渠一渠以达河”,故“每患水败,自有渠以刷诸水,则有归汇,不致浸入盐池,而其利亦资灌溉”。因之,“渠深而田池均利,流迅而堤堰无虞”。

综上所述,在河东地区,围绕盐的生产,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以盐池为中心的小型生态系统。一方面,人充分利用南风、黑河、日照的相互配合开展盐业生产,另一方面又通过兴修渠堰,防范和消减可能 给盐业生产带来破坏的洪水灾害。

正因如此,盐业越发展,就越需要维护人、水、风、日之间的精细平衡。但河东盐池本就处于山西洪水灾害的多发之地,这里出现洪水甚至大洪水的几率均较高。乾隆二十二年(1757),当地遭遇洪灾,黑河“为黄土所掩,盐气不能上蒸”,池盐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冲击。而为了排泄洪水,解州村民任曰用私自盗挖硝池堰,以致“大水入池,畦地淹没数年”。当然,经过事后调查,任曰用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但在客观上的确造成洪水乘风涌入盐池,七郎、卓刀二堰也相继决口,加剧了此次水灾的烈度。加之在不久前的乾隆二十年(1755),河东盐池刚刚经历了“客水入池,盐大坏”的灾情 ,此番黑河被淹、渠堰被毁,无疑使盐池生产雪上加霜。

当然,河东盐区曾先后在顺治五年(1648)、康熙元年(1662)、康熙十八年(1679)发生过几次较大洪水,造成“堤堰尽决,盐池被患”“商大困”的局面。但从史料记载推断,这几次灾害未对盐池生产造成根本性的影响。如康熙十八年洪灾发生后,盐商援引旧例,请求暂开河东盐池附近六个规模较小的盐池(时称“西小池”或“六小池”)以渡难关。逮康熙二十五年(1686),“大池水退,修葺告完,商归大池复业”。可见,尽管客水为灾,但在“产盐之母”没有遭到完全破坏的情况下,当地人依然能够在盐池系统内部通过启用备用盐池、加紧修复主盐池的方式较快度过危机,表明盐池生态系统有着自我更新、自我恢复的能力。截至乾隆十八年(1753),国家在河东的盐引、盐课总体上较清初保持稳定并有所上升。但到乾隆二十二年,伴随着黑河被淹,数代人防范的客水终于给主水带来严重灾祸,日、风、水、人相互配合的盐池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建基于这种自然环境之上的区域社会,也在灾变中呈现出焦虑、恐慌、无措的疲态。


二、投认无人:灾变情境下的商民疲态

自然环境的灾变导致河东池盐的生产难以为继,但远在京城的乾隆帝并不了解河东盐所需的生态条件。早在乾隆十七年(1752),盐政萨哈岱曾就当年河东地区五六月过于燥热、八月后阴雨连绵而导致成盐困难的情况做过奏报。但乾隆帝却说:“天气非晴即雨,盐池浇晒,要在乘时赶办。今据奏,晴则燥烈,雨又寒凉,俱不能成盐,然则何时而可耶?无非一味藉词推诿。其不能实心办理,于此可见。”显然,乾隆帝对河东盐区仰赖的自然条件不以为意,仅将成盐不力的责任归结于主管官员的怠政。此次盐池水灾后,乾隆帝依然依循着这样的思路组织赈救事务。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乾隆帝批准河东盐政的奏请,决定续增盐引十二万道,以期用经济利益刺激盐商,度过危机。但乾隆帝并未意识到盐池的基础生产秩序已遭破坏,盐商的生产和贩运能力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般强大。

顺治时期,清廷对河东食盐的生产就采取了“畦归商种”的办法,要求商人“各立锭名,一切封领掣支皆视锭名以为区别”,强调“无锭名不得为商,无锭名不得干与盐业”。其意在通过“官督商办”的方式使朝廷和商人在河东盐务中获利。但事实表明,由于“河东所辖,大率荒僻”,加之山路崎岖,转运艰难,河东盐商往往“商小力微”,特别是在贩运池盐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开销,“于是赊骗诓逃,百弊丛生”。但在乾隆二十二年的水灾发生后,乾隆帝对这一问题并未有深入的了解,因而仍希望倚重盐商来缓解危机。

这一办法想必并未奏效。水灾发生当年的冬天,河东盐商已经开始面临“资本亏压”“成本较重”的问题,乾隆帝为此下发谕旨,要求“所有乾隆二十二年应封额余课项,著加恩分作三年带征,以纾商力”。次年十二月,乾隆帝又“念各商现在力量不能充裕”,提出将乾隆二十三年(1758)的盐课也照上年之例带征带销。这表明,乾隆帝开始意识到盐池生产已陷入严重困顿,广大盐商也在灾害打击下尽显疲态。当然,河东当地的盐商也希望尽快恢复生产,而身处盐池的人十分清楚,要想恢复生产,就必须修复遭到破坏的盐池环境,当务之急就是出资疏浚黑河,修饬渠堰。乾隆二十二年末,商人的诉求通过河东盐政那俊的奏报上达天听,不但没有引起乾隆帝的重视,反而遭到其明确拒绝。乾隆帝认为,“河东盐池,系商人世业。遇有修筑,向例该商等自行出资办理……商人借动帑项,修理伊等世产,若只分年扣还原款,而竟不起息,盐务中从无此例,商人非穷百姓之比也” 。一面是减免课税、减轻商人负担的接连举措,一面则是对商人修复盐池环境要求的漠然视之。减免课税,自然是国家常用的赈恤手段,可以接连使用;而对于修筑渠堰这样更加现实和紧迫的事情,乾隆帝却怀有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认为不能运用朝廷的财力去振兴盐商的私业。这种态度显然会延宕盐池生态恢复的进程,而其造成的后果,亦令地方当局作难。

由于有限的“盐利”在灾害打击下丧失殆尽,迫切诉求又得不到朝廷支持,“商人纷纷告退,投认无人”,甚至将充当盐商“视为畏途,百计求免”。乾隆二十五年(1760),面对“新商配运已属拮据,所有旧时额引更难如期配销”的景象,乾隆帝只好提出将乾隆二十二、二十三年的带征款项分别延至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年奏销。乾隆二十六年(1761),乾隆帝又试图通过加价刺激盐商,下令将河东盐每斤加价一厘,以便商人获利,同时避免民间乏食。当年五月,乾隆帝又同意将原本六月上缴的盐税延至九月。

甚至,在清廷一再督促下,地方官吏还采取“差押家属赴运”的方式逼迫当地富户承担运盐任务,但却遇到“殷户等辄生畏避”的局面。面对商人纷纷求退、“盐池近虽渐涸”的严重困难,河东当地继续积极向朝廷争取支持,以修复盐池的生态环境。乾隆二十六年十一月,盐政萨哈岱奏请“借帑大修”,向乾隆帝详细介绍了河东盐池的自然地理条件,痛陈“产盐之本”黑河“年久浅溢,旱涝堪虞”,同时“姚渠冲决,盐池保护益难”,请求挑浚黑河、修缮姚暹渠、疏浚涑水河,修复盐池 。我们无法确定乾隆帝是否已经对造成河东盐务困境的生态因素有了更深的体认,但此次萨哈岱终于得到了“得旨允行”的答复。然而,河东盐区无时无刻不受制于自然界的晴雨变化,萨哈岱言之凿凿的修复工程终因“秋雨积水未消”而被迫中止,盐池的环境修复再次陷入停顿。

以上大致勾勒出盐池水灾之后疲敝的社会生态。由于生态的破坏、生产的停滞与经济利益的丧失,朝廷、地方官员与盐商无不陷入焦虑和窘迫的境地中,手足无措,进退失据。而各方围绕“盐利”展开的层层博弈与争斗,最终却难以迅速聚焦于对盐池生产秩序的修复之上,也就无法打开生态破坏的死结,河东的盐务危机也就未能得到有效纾解。在这样的困境下,人们开始把目光从盐池转向口外,希望借助外部资源找到化解危机的办法。


三、口内口外:口盐行销内地与盐务危机的形成

水灾刚刚发生时,河东官民还希望仿照前述康熙年间旧例,开放“六小池”缓解危机。乾隆二十三年,盐政西宁援引康熙十九年(1680)之例,开放六小池,并加以修饬。但六年后,新任河东盐政李质颖却指出,乾隆二十二年大水后,当地虽也照例开放“六小池”,但“收盐甚少,实属无益。”鉴于河东盐不敷配运、商力疲敝、民众乏食的困局,朝廷与地方都开始把关注的焦点投向了口外的吉兰泰池盐。

吉兰泰池盐,即蒙古盐,亦称口盐,在山西境内行销已久。据记载,由于贩运困难,山西北部和中部的太原、汾州、宁武等地均食用本地土盐,“领河东之引,而不食河东之盐”。但由于土盐做工粗糙、质量较差、产量有限,清廷允许这些地区的居民“自行贩卖口盐,以资接济”。当然,在河东盐区,口盐贩运依然是被严格禁止的。但在严重灾情面前,河东地方官员很快想到了利用口盐进行调剂的对策。

水灾发生当年的九月,山西巡抚塔永宁奏报,该年河东盐区需配运盐 5200余石,但盐池仅生产 700余石,远远低于朝廷要求。他不无担忧地表示:“缘臣既稔悉三省八十余州县,民食嗷嗷待哺。非藉买运 蒙古盐,无可接济。又挽运必由黄河,转瞬河冻难运。”乾隆帝准许了这一请求,但明确表示“无限则不可”。此后,乾隆帝的态度又有所松动,不仅承认自己“未悉池盐缺产实在情形”,而且出于对“民食”的关切,明确指示要“买运蒙古盐斤接济”,但须控制在半年或数月的时间范围内。然而,随着河东盐区生产情况长期不见好转,地方的口盐需求与日俱增。次年九月,河东盐政西宁称:“河东盐池,夏秋阴雨,不能浇晒。所收新盐,不敷山、陕配运,专俟蒙古盐补拨。”乾隆帝闻奏后,态度又从上年的松动转为焦急。他再发谕旨,称:

“河东买运蒙古盐斤一事,昨据西宁奏称,各商到归化城等处,守候已逾九月,而蒙古并无送盐交售。经部议覆,已有旨令塔永宁前往,督同鄂尔多斯贝勒齐旺班珠尔等,严行催办,并令理藩院司员富鼐就近督催会办矣。鄂尔多斯产盐处所,向属丰旺,正藉以售卖资生。该贝勒既呈请改定在归公城等处交易,乃日久仍不运到。此非蒙古不肯售卖内地,必另售卖私贩之处,获利更多。兼有零星小商,在包头、磴口等地方收买者,从中诱惑,为之透漏私盐,潜入内地,蒙古人借以获利,是以不愿售与官商。该抚到彼,与该贝勒等酌定贸易章程,自当使官商从公交易,勿使蒙古稍受亏累。其透漏私盐之奸商,尤当实力设法查禁,务尽根株。俾私贩之路既绝,则蒙古人等,不必督催而自乐与官商交易矣。”

可以看出,乾隆帝甚至已经考虑到此番交易的种种操作细节,足以体现出对这次行动的重视;也说明河东池盐生产有限、转运困难的窘况已使乾隆帝感到盐务危机的蔓延压力,促使其在依靠经济利益刺激河东盐商的同时,开始试图通过借助外部资源化解危局。

但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河东盐池自身的环境修复也开始缓慢进行。乾隆二十六年工程中断后,河东盐政萨哈岱于次年再次报请将姚暹渠加宽四五尺,同年,鉴于夏县白沙河两岸仅筑土堰,“旋筑旋冲,大为盐池之患”,又奏请改建石工。尽管仍然未能疏浚黑河,但上述举措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盐池的环境修复和生产恢复。加之此后几年,盐区未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到乾隆二十九年(1764),河东盐政李质颖奏报:“大池连岁丰收,配运有余。”次年,乾隆帝表示,“河东迩年产盐既旺,照额畅销之外,尚有盈余,或可将此项存盐,仿照淮扬之例,配用余引,以济民食。”可以看出,经过一定程度的环境修复,乾隆帝已对河东盐区的生产能力颇为自信。然而,令其恼火的是,乾隆三十三年(1768),河东盐商依然“藉口消乏,希图退避”。在乾隆帝看来,只要河东盐区能够“趁时加工浇晒”,则“将来刮盐既多,自不至于苦累”,故而盐商的疲敝只是因为地方官员的“模棱”和“不尽心”。但他没有考虑到的是,尽管河东盐区的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但口盐的行销已经使盐区“本地之盐转多积压”,河东池盐正在面对越来越多的牵制和竞争。何况河东地区的盐商从业多属“藉为生计”,“并非赀力有余”,经济力量本就十分有限。加之黑河未得全面疏浚,盐商只得在畦边开挖深沟,蓄水浇晒,但终究“水味不如黑河,而浇晒之工费增倍”,以致“产盐日衰,成本愈昂”。

为了保护盐区既得利益,此时的地方官与之前恳切希望口盐进入一样,急切地请求朝廷禁止口盐在河东盐区私售。乾隆四十三年(1778),山西巡抚巴延三、河东盐政瑺龄在奏折中明确提出:“蒙古盐斤,亦不能越境私售。” 两年后,乾隆帝也注意到这一现象,他惊讶于河东池盐在“并无产盐不旺”的情况下“商力仍前疲乏”的窘况,指出其原因在于口盐的大量走私,并要求地方当局“留心查察”。得到乾隆帝指示后,山西巡抚喀宁阿随即上奏,表示已在鄂尔多斯、阿拉善一带“严饬员弁查拏”。可见,为了保护河东盐利,清廷开始采用行政手段,强令将蒙古盐退回口外。但这种办法收效有限,由于“口盐不通”,质量低劣的土盐“价值亦昂”,以致“民间不免有贵食之虞”,“农民等纷纷吁恳,请开旧禁,以便民食”,口盐私贩活动客观上已难以禁绝。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更是已经形成“口盐增一行引之地,池盐即少一轮换之商”的严峻局面。不难看出,口内口外的纠纷,很大程度上是因河东盐区生态恶化引发生产困难、盐商疲敝而起,而生产不旺又导致河东盐务危机长期不得根本缓解,大量口盐的借机私售更改变了河东盐区以往的经销格局,给盐区生态修复和生产恢复带来更多不确定因素,足见自然环境变动所引发的蝴蝶效应。


四、灾变与危机中的河东盐务变革

在这样的形势下,河东池盐的生产技术开始发生调整。疏浚黑河一直是河东官民念兹在兹的问题。乾隆四十一年(1776),修治工程再度被提上日程,当地计划在黑河北岸挖掘深槽,“既可除去浮淤,俾盐气上透,更得多蓄卤水,不致导引艰难”。次年,工程动工,历经一年完工。但由于此时距乾隆二十二年水灾已二十年,黑河“河身淀淤过厚”,故“虽经挑濬,难复旧观”,“一遇霖涝,即为淤泥填塞;若时当久旱,又被风沙壅塞”,挑挖出的淤泥也无法处理,只得四下堆积,这些淤泥干结后,遇风又飞入畦内,导致“满畦皆砂,尚欲产盐,势必不能也”。时人估计,若使黑河恢复旧貌,“计非数十万金不可”,“是不能不有待将来矣”。面对这一情形,乾隆四十二年(1777),盐商刘阜和开始通过打井的方式挖掘盐区地下水中的成盐物质。此后,不少盐商“各就畦滩,择可打井之处,集夫开掘”,有的还制造铁枪,“以防泉水偶有壅塞,借资穿掘,以疏其源”。该法虽然被“合场效之”,但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盐池西部土质疏松,“屡经试开,毫无成效”。而且,时人即已意识到这种办法“伤残气脉,有碍盐母”,治本之策依然唯有“黑河一律深通”。可见,打井浇晒确是在黑河工程无法完竣的情况下等而下之的解决办法。同时,洪水造成的渠堰体系的破坏也使一度“田池均利”的良性互动难以为继,清初“滩地不容民佃”的主张再度受到关注,“遇有垦田之请,民不可准,商亦当禁”,使河东盐区农业与盐业之间的矛盾更形复杂,也埋下了盐区“积谷无多”的隐忧。

技术改革成效有限,商力疲乏也就无从得到根本改观。到乾隆四十七年,“虽池盐屡获丰收,场价亦 稍平减”,然而“较昔年定价之时,尚属加倍,而车骡、运脚、伙食、辛工以及易银贴补一切杂费不特与乾隆十年大相悬殊,即二十六年以后亦大相增长”,以致“节年赔累,疲乏难支”。乾隆五十六年(1791),山西巡抚冯光熊在奏折中重申“商力积疲”之困,并指出以往的加价政策“名为恤商而反而累商”,提出“盐课归丁”的主张,即“仅于地丁内将盐课摊入,按亩所出”,“从此再不签商”。他认为,这项改革是“一劳永逸之计”,对富户而言有益无损,对贫民而言亦可使之“生计日臻宽裕”。当年八月,乾隆帝正式改变“畦归商种”之法,将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应纳正课、杂项“在三省引盐完课纳税之一百七十二厅州县地丁项下,通计均摊”。次年,此项改革正式在河东盐区推行。

有学者认为,这项改革推动了自由竞争,降低了盐价,减轻了朝廷对商民的额外盘剥。但事实上,改革的推进反而引起河东盐务危机的进一步蔓延。嘉庆九年(1804),嘉庆帝指出,由于盐课归丁改革,官方缉私权力被削弱,听任民间贩运扩大了蒙古盐的行销范围,“不特于晋省地方任意行销,甚至河南、湖北等处口岸,亦均有侵界私销之事”,进而挤压了两淮官盐的交易空间。同时,盐课归丁造成“穷民小户转代殷实之家输纳盐课”,加剧了河东地区的社会分化,故嘉庆帝转而尝试恢复“畦归商种”旧制,打击口盐走私,使河东盐务“按旧照章”运行。然而,从嘉庆帝对“若实有不能复旧之处”的忧虑和怀疑中来看,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灾变的河东盐池,恐怕也如同其“产盐之母”——黑河一样,难复旧观了。


结  论

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本文试图在生态视野中梳理河东盐务发展的历史进路。河东盐区是一个以盐为中心,人、日、水、风相互作用,并具有一定自我调适、自我更新能力的生态系统,建基于其上的则是以盐商、朝廷、地方官为主体的复杂社会网络。河东盐务危机肇源于洪水灾害引发的生态危机,生态危机导致的池盐生产滞碍将河东盐务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矛盾以极端形式显现出来,把河东社会带入到紧张、焦虑、疲弱的状态中,各方力量在应对危机过程中的失措与彷徨、误会与短视,以及对环境修复的忽视与迟滞酿成了这场延宕多时,并几乎无法可解的盐务危机。同时,人们在生态危机中的一系列或主动或被动的应对行动反过来又作用于生态系统。正如前人所言,生态系统是一个“时常翻新、时常不同的、永远变动着的可变模型”,“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对自然(包括人本身的自然与非人类自然)的不断改造和对自然界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也是自然界本身及其在人类影响下不断变化,并反过来对人类社会造成冲击和影响的过程”。灾变带来了盐务危机,也促动了河东的盐务在行销结构、生产技术、课税管理等方面的变革,这些变动最终又影响着河东盐区的环境修复,使河东池盐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能力终究难以恢复到灾前状态,河东盐务正是在自然与社会综合作用所带来的危机与转机中艰难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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